·前言 INTRODUCTION
2026年6月5日,
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磅发布了
《买卖合同案件质量争议问答十五则》。
为制造业企业主们厘清了质量争议中,
最核心、最烧脑的15个法律问题。
这不是纸上谈兵,而是结合了审判实践和最高院裁判观点的“实战手册”。作为您身边的法律顾问,我们特根据这份权威指南,结合我们代理的真实判例,为您打造这期特辑。每一期,我们都会用一个“故事”来还原风险,再用专业法律知识教您如何“排雷”。
引言
“你说我的货不合格,你倒是拿出证据来啊!”在法庭上,这句话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。质量争议的核心,往往不是事实本身,而是“谁来证明”这个事实。如果证据不足,即使你的产品真的有质量问题,也可能败诉。
......
王总是一家机械制造厂的老板。他卖给客户一套包装设备,对方用了半年后投诉说机器经常卡纸,要求退货。王总认为这是客户使用的包装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的。双方对簿公堂,法官问:“你们谁能证明你们的说法?”客户拿出了一叠维修记录和故障视频。王总却只能口头辩解说自己的设备没问题。最终,法院认定设备存在质量瑕疵,判王总赔偿。王总事后才明白,光口头说“没问题”是不够的,还得有证据证明“是对方使用不当”才行。
王总的经历,揭示了《问答》问题八的核心
——举证责任分配。
在质量争议中,谁承担主要举证责任?
哪些证据最具有说服力?
这不仅关系到诉讼的胜败,
更关系到企业日常的质量管理流程。
01.法律风险点&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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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风险: 因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质量瑕疵或反驳质量主张,导致承担败诉后果。
裁判规则(《问答》问题八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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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受人的举证责任: 主张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的,买受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。需要提供证据证明:①存在质量瑕疵;②该瑕疵在交付时即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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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卖人的举证责任: 如果出卖人抗辩称瑕疵是买受人使用不当、保管不善等造成的,则出卖人需要就此主张举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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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受人超过检验期提出异议的额外举证: 买受人还需证明自己已正确安装、调试、保管、使用标的物,以证明瑕疵非己方原因造成。
02.哪些证据最有说服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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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清晰反映问题现象的照片、视频(需有拍摄时间、地点等信息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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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关于质量问题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、电子邮件、函件(需能完整反映问题本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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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说明书、技术规格书(用于证明标的物应达到的性能标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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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选: 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《检测报告》或《鉴定意见》。这是最具证明力的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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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选: * 验收报告、调试报告、维修记录(需有双方签字确认)。
03.企业主行动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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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买方:
证据意识: 一旦发现质量瑕疵,立刻停止使用,并保护好现场和问题标的物。第一时间拍照、录像、记录故障现象。
固定证据: 用书面形式(函件、邮件)通知卖方,并要求对方派人现场确认。如果对方不来,保留好沟通记录。必要时,申请公证机构对证据进行保全。
及时鉴定: 对于隐蔽瑕疵,主动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,并保留好鉴定报告原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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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卖方:
建立反证据链: 在交付货物时,要求买方签署《验收单》,注明“外观完好,数量无误”。在后续服务中,所有维修记录、更换零件记录都要有买方签字。
主动调查: 当买方提出质量问题时,第一时间派人现场调查,收集对方使用不当的证据(如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原料、操作不规范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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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动:
建立一套标准化的“质量问题响应与证据收集流程”,并培训员工。
04.结语
在公司债务追索与股东责任穿透领域,我们团队深耕数十年,累计代理一人公司及关联公司债务纠纷、刺穿公司面纱等类型案件逾数百宗,成功帮助债权人挽回经济损失。
我们深谙“执行转追加、追加转清偿”的全链条打法,既能从合同签订阶段预埋风控条款,锁定股东连带责任,也能在债务人试图以空壳公司逃废债务时,快速启动穿透追索程序。无论您是手握判决却执行无门的债权人,还是一人公司股东想守住个人财产的合规底线,我们都能提供精准的专业方案,用扎实的经验和务实的行动,把法律赋予的权利变成落到口袋的真金白银。